尽快建立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

    近年全国两会,越来越多的广西团代表开始关注生态补偿机制,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呼声一年比一年高。今年,广西代表团以全团名义提出建议:请求国家支持广西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者和生态受益者之间公平利益分配机制,让生态保护地区的乡亲,不再捧着“金碗”受穷。

  广西背靠大西南,毗邻粤港澳,全区80%以上的国土面积、90%以上的天然林和水源涵养林,处于珠江的西江流域,境内珠江流域面积占珠江流域总面积的44.6%,是维系珠江下游特别是粤港澳地区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为当好这道“生态屏障”,广西不少地方做出了巨大牺牲。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探索建立跨区域、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让广西团代表振奋不已。“保护是为更好地发展,发展才能更好地保护, 以经济手段提高生态保护地区人民的生活水平,十分必要,十分迫切。”广西代表团集体建议:

  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顶层设计,抓紧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适时研究制定生态补偿条例,从法律上明确生态补偿责任和各生态主体的义务,明确生态补偿的内涵、依据、范围、标准和方式等,不断完善绿色信贷、绿色税收、绿色保险、生态移民、林农粮补等环境经济政策;

  建立生态资源保护的受益者直接补偿体系。比如从依托公益林景观事业的旅游部门经营收入、内河航运以及水力发电等企业营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该区域的生态效益补偿;探索水权和水市场交易等市场化的生态补偿模式,鼓励上下游之间建立水资源有偿使用的机制;

  相关部委牵头,建立跨省生态补偿协调机制,加大下游发达和受益的珠三角地区对上游欠发达的公益林保护区的补偿力度。同时,建立压咸补淡应急调水补偿机制,通过电量补偿或经济补偿等方式对调水地区进行适当的补偿。

  “从国家层面做好制度安排,加强利益调节,不让保护环境者捧着‘金碗’受穷,才能实现保住青山绿水、稳定良好生态、保障民生幸福的有机统一。”很多广西团代表都表示,应确保绿色发展不以贫穷为代价。


本网部分文稿源于网络,版权归原创,本站整理发表的目的在于公益传播,分享读者。
如您不愿参与公益共享或认为权益受到侵犯,请与编者联系,我们核实后积极回应诉求并及时删除,谢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