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在当代,
利在千秋。
沙漠奇迹
有一件事,
中国默默做了40年,
却在最近突然被发现:
“毛乌素沙漠要被灭了!”
“中国居然把沙漠治理成了绿洲!”
“告诉我,这是不是人类奇迹?”
毛乌素沙漠,
又称鄂尔多斯沙地,
位于陕西、内蒙两省交界,
是中国的四大沙地之一。
总面积4.22万平方公里。
寸草不生的大沙漠,
在人类40年顽强对抗后,
30%的沙漠覆盖了植物,
80%的沙漠得到了成功治理。
5000万亩地水土不再流失了,
黄河年输沙量,
也因此减少了整整4亿吨!
沙漠变成绿洲,
可以说是逆天改命,
这个了不起的壮举,
用信念谱写了人定胜天!
可是毛乌素沙漠,
并不是天然沙漠。
甚至在5世纪(魏晋南北朝),
还是一片水草肥美的大草原,
居住着游牧的匈奴民族。
一面是牧民不加节制的开垦,
一面是民族间战乱的冲击。
人类的活动痕迹破坏着大自然。
终于在唐朝时期,
毛乌素变成了一块小沙地。
然后就像传染性的牛皮癣,
沙地一点一点扩大,
草皮被一点一点无情吞噬。
那时候的人们只知道逃走,
去下一个草原继续放羊,
不就好了吗?
陕西榆林,
也曾逃了三次。
半个世纪前,
这里的人们一出生,
便要忍受沙灾。
遮天蔽日的沙尘暴,
反过来冲击着房屋和人群,
眼里嘴里满是沙子,正常!
可是洗澡早就成了奢侈,
连饮用水都要省着喝。
一旦出门,
就要用铁锹,
击碎堵住大门的黄沙。
摇摇晃晃的小屋,
一不留神会被沙暴活埋。
治沙英雄殷玉珍的住所
这样的沙尘暴,
还会蔓延到北京、上海、
天津、南京甚至日本…
荒漠化这把利剑,
早已指向每个中国人的咽喉。
耕地被吞没了,
植物都死亡了,
水源流失掉了。
这时候我们还逃吗?
我们逃了,
我们的子子孙孙还逃吗?
或是下定决心赌上一生,
去和沙漠打一场胜仗?
几亿年形成的生态系统,
被几百年的现代文明破坏,
想用几十年把它恢复,
谈何容易。
但是淳朴的西北农民,
首先受不了了:
“宁可治沙累死,
也不能叫沙漠欺负死!”
牛玉琴,
当年还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姑娘,
却用驴驮、用肩扛、用手挖,
硬是顶着狂沙种下一棵树。
又带领村民种下2700万棵!
把7300公顷黄沙变成了绿洲,
把风沙逼退了10公里!
殷玉珍,
用家里最值钱的羊换回600株树苗,
掏粪干活不要钱只要树苗,
倾家荡产也要治住沙魔!
种上被吹倒,吹倒再种上,
背苗、扎林、剪枝,
为种树赌上了全家性命。
32年,7万亩沙地被她种成了绿地!
石光银,
用84只羊换3000亩黄沙的绿化。
历尽挫败不气馁,坚守30年,
治理了30万亩荒沙,
种下4000万株树木,
把沙漠变成了良田!
这样的名字还有千千万万个。
乌云斯庆、王果香、边兆芳…
千年毛乌素沙漠,
40年变绿洲。
正是千万中国人民,
用双手,
一个坑一个坑固沙,
一铲子一铲子种树,
搭上半辈子光阴和性命,
创造的生态奇迹。
1959年,
国家终于也下定决心,
誓要把沙地治理到底。
1979年,
“三北防护林工程”开启。
科学和技术来了,
农民才明白,
光种树没用,得先固沙。
还得引水拉沙,
否则树苗活不成。
网友@阿耐 2010年摄于毛乌素沙漠
几十年的治沙,
就是几十年的寂寞。
在荒无人烟的广阔沙地,
枯燥、单调、重复的工作,
治沙英雄们用坚持来扛。
甚至偶然发现沙地上有一个脚印,
要用脸盆扣住,
端详好几天,
当做有人陪着。
付出换来了回报,
坚持换来了胜利。
从前,只有低矮的灌木能存活,
现在,乔木的根系,
也能深扎在这片荒地了。
黄沙一点一点被绿色覆盖,
一年比一年更绿一点。
直到现在,
树木葱葱郁郁遍布城市,
谁还记得这里曾经黄沙漫天。
高楼大厦拔地而起,
谁还记得这里曾经荒无人烟。
@新华社 摄于2018年
飞鸟肥鱼屡见不鲜,
谁还记得这里曾经寸草不生。
现在的毛乌素沙漠,
有了科学配比的沙土农田,
有了成群结队的牛羊,
甚至有了高速公路。
这水光山色,
哪里像沙漠,
反倒像世外桃源、塞上江南。
这一次,
勤劳的中华民族,
真的鼓舞了世界。
联合国治理荒漠化组织总干事
给出了极高的评价:
毛乌素沙漠治理实践,
做出了让世界向中国致敬的事情。
毛乌素沙漠的绿化,
告诉了我们,
人类靠自己的双手,
一代一代的坚持,
真的能为自然的惩罚,
做出一点弥补。
真的能把被破坏的环境,
拯救回来一点点,
哪怕只是一点点,
也足够振奋人心!
如果每一代人,
都只索取自然资源,
把治理交给下一代,
终究会让人类无以为继。
而我们见证了,
用勤劳的双手、科学的理论,
终能力挽狂澜、全力回天。
这样的盛事,一生见证一次,
已足够震撼。
@榆林市林业局
这一次,
我们真的可以,
毫无负担地骄傲一回:
中国,
做了件前无古人的大事,
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前人的功绩,我们要铭记;
后人的福祉,我们来创造。
只要有关注,就会有希望,
只要不放弃,就会有奇迹。
(部分资料源自:
新华社、榆林市林业局、央视网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