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美在绿色(议政·委员共话美丽中国)

       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重要的公共产品和民生福祉,人民群众对干净的水、新鲜的空气、安全的食品、优美的环境的要求越来越强烈,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慢不得、等不起。近日召开的全国政协第十二届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围绕“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这个主题,进行了讨论和交流。

  从本期开始,《议政建言》版推出“委员共话美丽中国”系列报道,请政协委员为生态文明建设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   

  

  “一水护田将绿绕,两山排闼送青来”。提到乡村,人们脑海中浮现的总是绿色田园风景。然而,近年农村污染事件频发,本是乡村底色的绿色,正一点点被蚕食。记忆中那个“小桥、流水、人家”的秀丽乡村离我们越来越远。全国政协常委和委员们大声疾呼:“踩住农村污染的‘刹车’,还乡村一片美丽的净土!”

  踩住农业污染的“刹车”

  “污水靠蒸发,垃圾靠风刮”,这是对一些地区处理农业污染物方式的形象描述,近年来,粗放式的农业生产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正日益显现。

  化肥、农药、农膜、生长调节剂是必不可少的农资,但它们在促进农业增产的同时,也给农村生态环境带来了破坏。全国政协委员王全书提供的一组数据触目惊心:“我们用世界7%的耕地消耗掉了全球35%的化肥和20%的农药,每公顷农田化肥施用量高达318公斤,是全球平均水平的2.5倍;施用农药12公斤,也远超世界平均水平,且利用率仅为1/3左右。”

  “施用的肥料量超过土壤的保持能力,不仅导致土壤板结、耕地质量差,还对地表水、地下水造成污染,使得湖泊富营养化。”全国政协常委田惠光介绍说,农药实际有效利用率也较低,大部分流失在土壤、水体和空气中;同时,农膜及各种塑料废弃物,由于极难降解,且降解过程中还会渗出有毒物质,对土壤及农作物危害也比较大。

  种种污染导致的后果就是农药残留超标的农产品频频出现,威胁着人们“舌尖上的安全”。

  田惠光还特别关注农村过密养殖导致的生态问题。据国家环保部在全国23个省市的调查数据,90%的规模化养殖场没有经过环境影响评价,60%的养殖场缺乏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有些养殖场粪便连同冲洗水直接排放到溪水中,进而汇入河流中,大部分未被利用的畜禽粪露天随意堆积,造成对环境的污染。”田惠光说,畜禽粪便、养殖废水往往造成养殖场周边环境亚硝酸盐、氨氮、大肠杆菌等严重超标,形成安全隐患。

  全国政协常委张桃林认为,解决农业污染问题,需要发展现代农业,加强抗逆优质新品种、新型肥料、高效安全农药等绿色农业生产资料的研发与应用,大力发展和推广良种良法结合、农机农艺融合、节水节肥等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技术。大力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和农村沼气工程建设,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和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控示范建设。

  他还建议,政府要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推进产业集聚和提升;推动基本农田、水资源、生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和相互衔接,依法保护各种农业资源和环境。落实地方责任制,完善耕地、水资源、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完善补偿、金融、税费、价格等支持政策,积极推动农业投入方式、生产方式、组织方式和经营方式转变。

  遏制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近年来,工业化进程加快,工业企业纷纷落户乡村,一些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也乘虚而入,导致工业污染逐渐蔓延到乡村。而一些地区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对这种严重污染企业不仅一路放行,还对它们“上山下乡”推波助澜。

  田惠光在调查中发现一些乱象:一些乡镇企业的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很大,远大于环境承载能力;有些企业虽有治污设施,但长期闲置,没有正常运行,废水不经处理直接入河;有的企业甚至私设排口,偷排现象严重。由于城市环保力度加大,一些污染严重的企业转移到农村,这种污染转移造成了农村污染加剧。

  这些污染,最鲜明地体现在土地质量上。民进中央提供的一份资料显示,上世纪80年代末期,我国土壤污染面积为200多万公顷。而到2011年,仅受污染的耕地就约有1000万公顷,占18亿亩耕地的8.3%。2012年,国土资源部的统计资料表明,全国耕地面积的10%以上受到不同程度的重金属污染。

  土壤污染难以察觉却可能直接危害人体健康,特别是重金属在蔬菜、粮食中的累积。据统计,2008年以来,全国已发生百余起重大土壤污染事故,包括砷、镉、铅等重金属污染事故达30多起。

  全国政协常委宋海建议,应当建立健全生态补偿制度。变目前的超标排污收费为全面的排污收费,变目前的单一浓度收费为浓度与总量控制相结合的收费,变单污染因子收费为多因子收费,变低排污收费为高于治理成本的收费,并把排污收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逐渐实现环境收费向环境税收的转变。对“三废”综合利用产品和清洁生产、生态工业等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实行差异化的税收政策,扶持引导环境无害产业、废品回收利用产业、环保产业和绿色食品产业的发展。

  对于治理耕地的土壤污染,全国政协常委陈清华提出,应当健全土壤环境质量定期调查和例行监测网络,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定期监测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提高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和应急预警能力。

  “怀着对土地的敬畏之心和保护之心,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抚慰大地之殇。”民革中央的一份发言建议,要尽快制定《耕地质量保护法》或《土壤污染防治法》等与土壤资源保护直接相关的法律,建立土壤保护标准体系,加大土壤污染监管力度,加大资金和科技投入,增强土壤修复技术研究力度。

  根治生活污染的“脏乱差”

  农村生活垃圾的数量与日俱增,垃圾的成分日趋复杂,但广大农民的环保意识仍然薄弱,“家里现代化,屋外脏乱差”,是目前一些农村地区的真实写照。

  王全书在发言中描述了农村生活污染的场景:全国农村每年产生2.8亿吨生活垃圾和90多亿吨生活污水,这些废弃物大都未经处理,被随意丢弃和排放;每年产生的6.5亿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也很低,或被焚烧,或被堆积于渠畔路侧;此外,生活垃圾中的一些废旧荧光灯管、废矿物油、铅酸电池等有害垃圾虽已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但在一些农村地区仍随意丢弃。

  全国政协常委郑小燕指出,农村生活污染严重,一方面是因为缺乏环保意识,缺乏如垃圾分类、农药化肥科学使用等基本环保知识;另一方面,也与资金投入不足有关。“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需要完善的环卫公共基础设施,一些财政紧张的地区就显得捉襟见肘。”

  郑小燕提出,政府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在排污费、土地出让金和城市维护费中划出一定数量和比例的资金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资金投入要重点向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方面倾斜。同时,也要探索通过市场机制吸引和鼓励包括民间资本在内的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形成“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格局。

  王全书也提出,应当大力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将乡镇驻地周边村庄的生活污水纳入乡镇污水收集管网,对偏远农村的生活污水采取分散式、低成本、易管理的方法进行处理;推广“村组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积极发展大中型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和农村户用沼气,鼓励农民使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全国政协常委胡定旭还建议,应当鼓励推进垃圾处理进入循环经济范围,实现垃圾处理资源化。对于生产有毒有害产品的企业一定要建立废弃产品的回流机制,如废旧电池、灯泡等。对于资源消耗企业,如大量使用纸制或塑料包装箱、玻璃瓶、易拉罐等,都应该建立起规范的回收渠道。做到分时投放、分类收集、有偿回收,形成生态环保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条。

  对于危废生活垃圾,台盟中央的一份发言建议,应当构建起完整的危废生活垃圾回收系统,广泛宣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废旧节能灯管、废矿物油、铅酸电池等危废生活垃圾的危害性和资源性进行全面宣传报道,树立起全民环保意识,把回收废旧商品变成居民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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