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报告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 5年查办贪贿案超15万件



    10月2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2008年1月至今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51350件198781人,提起公诉16751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77亿元。

        

  立案侦查厅局级1029人、省部级以上32人

  2008年以来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中,群众举报48671件,占32.1%;检察机关自行发现53532件,占35.4%;纪检监察机关移送14354件,占9.5%;犯罪嫌疑人自首、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移送和其他来源34793件,占23%。

  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3368人,其中厅局级1029人、省部级以上32人;立案侦查贪污受贿100万元、挪用公款1000万元以上案件4834件。

  此外,立案侦查利用职权索贿受贿的国家工作人员65629人,故意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犯罪嫌疑人23246人。2008年至2012年查处的受贿、行贿犯罪人数比前5年分别上升19.5%和60.4%。

  报告指出,全国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的贪污贿赂犯罪,共立案侦查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科研、扶贫救灾、环境保护等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9955件。

  向发案单位、相关部门提出预防建议178185件

  全国检察机关着力从源头上预防贪污贿赂犯罪发生,2008年以来共向发案单位、相关部门提出预防建议178185件。

  报告指出,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围绕灾后重建、南水北调等37904个重点工程项目,深入开展专项预防工作,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普遍建立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

  针对贪污贿赂犯罪新情况新特点,检察机关进一步健全反贪污贿赂的举报工作机制、协作配合机制和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同时不断强化自身监督,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12年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起诉率、有罪判决率比2008年分别上升4.6和0.23个百分点,撤案率和不起诉率分别下降1.8和4.6个百分点。

  检察机关坚持把反贪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2008年以来,共查处214名违纪违法的反贪干警,其中追究刑事责任22人。

  构建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举报体系

  报告提到,全国检察机关开通统一的12309举报电话,最高人民检察院和1161个地方检察院建立网上举报平台,构建了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的举报体系。

  报告指出,反贪污贿赂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

  办案力度有待加大。一些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对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存在畏难情绪,一些地方案多人少矛盾突出。

  工作机制有待完善。案件线索管理、侦查资源整合等机制不够健全,一些地方检察机关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不够顺畅和规范,依靠人民群众开展反贪污贿赂工作还不到位。

  能力素质有待增强。一些检察人员执法理念存在偏差,队伍专业化程度偏低,熟悉经济、科技等专业知识的侦查人才不足。

  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一些地方存在严重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等问题,少数干警特权思想严重,以权谋私。

  对这些问题,曹建明表示,下一步,将保持惩治贪污贿赂犯罪高压态势,更加重视预防工作,大力加强反贪污贿赂能力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不断加强和改进反贪污贿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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