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结果显示,截至2014年,全区荒漠化土地面积60.92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51.50%;沙化土地总面积为40.78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34.48%;有明显沙化趋势土地面积17.40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14.71%。
根据监测结果,全区荒漠化土地比2009年减少41.69万公顷,沙化土地比2009年减少34.32万公顷,实现了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持续“双减少”,全区近8000万亩农田、1.5亿亩基本草牧场受到林网的保护,2.6亿亩风沙危害面积和1.5亿亩水土流失面积得到了初步治理,每年减少入黄(河)泥沙1.1亿吨。五大沙漠周边重点治理区域沙漠扩展现象得到遏制,沙漠面积相对稳定。
监测结果表明,全区生态状况整体继续向好,生态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各类重点生态建设与保护工程成效显著,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持续提升,局部恶化的趋势不同程度依然存在。
今后一个时期,自治区将继续按照“预防为主、科学治理、合理利用”的方针,遵循自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实行全民尽责,全社会参与。坚持以保护和增加沙区林草植被为中心,以科技为先导,以法律为保障,实行统一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综合治理,努力构建沙区生态安全体系,改善沙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推动沙区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